​乙種工業用地是什麼?可以當住宅嗎?5類用途、8禁建項目整理!

乙種工業用地是什麼?這篇說明乙種工業用地的定義、整理乙種工業用地的5類工廠用途、3類附屬設施,以及8類禁建項目。也會說明乙種工業用地的建蔽率與容積率常見規範,並說明乙工能不能當住宅使用等2個常見問題。

乙種工業用地是什麼?可以當住宅嗎?5類用途、8禁建項目整理!

一、乙種工業用地是什麼?劃設於乙種工業區的土地使用類型

(一)乙種工業用地的定義

乙種工業用地,是指位於乙種工業區內,並依法應依乙種工業區使用管制規定加以使用的土地。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14 條,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會依實際發展需求劃分為不同的土地使用分區,並分別設置對應的使用規範,例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等。

其中工業區進一步細分為特種工業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與零星工業區,用以區分不同工業型態及其對環境與周邊影響程度的管理方式。

再依同細則第 18 條,乙種工業區主要供公害程度較低的工廠使用,並容許設置工廠運作所需的必要附屬設施及與工業發展相關的設施;法規也明確限制與工業無關的建築或土地用途,原則上不開放其他使用,公共服務設施與公用事業設施不在此限制範圍內。

想更完整掌握乙種工業用地在制度中的定位,可以閱讀工業用地分類|都市與非都市用地差異,4 工業區比較+7 選址策略,了解各類工業區的使用重點,以及實務選址時應注意的關鍵判斷方向。

(二)乙級工業區與特種、甲級、零星工業區的區別

特種、甲種、乙種、零星工業區差異說明

比較面向

特種工業區

甲種工業區

乙種工業區

零星工業區

設立目的

集中設置一般工業區不宜分散設立之特殊或高影響工業

供輕工業及不具公共危險之較高強度工業使用

供公害程度較低、環境負荷可控制之工業使用

配合既有合法工廠繼續使用而劃設

主管機關管理思維

以「集中管理、降低對外部環境衝擊」為主要目的

以「避免公共安全風險」作為審查底線

以「污染可控、對周邊影響低」為管理核心

以「不影響周邊環境與都市機能」為前提

主要產業型態

化工相關、特殊原料或製品處理、高影響製程

機械製造、金屬加工、製程較高強度之工業

輕加工、食品製造、電子組裝、一般製造及倉儲

既存小型加工廠、傳統製造業

污染容許程度

環境影響較高或需特殊管制之製程

中度污染(須符合環保法規)

低污染

極低污染

公共危險容忍度

相對較高,但須集中於專區並經主管機關審查

中,但不得涉及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公共危險

幾乎不容許

明確禁止或高度限制項目

非屬公告指定或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工業類型

煉油、放射性物質、爆炸物、液化石油氣製造或分裝

高污染、高危險、爆炸性、放射性相關產業

易燃、易爆、劇毒、重化學工業

附屬設施彈性

有,但須個案審查核准

中,須與工業使用具直接關聯

高,可設研發、倉庫、辦公、員工宿舍等

低,僅限工廠營運所必要之附屬設施

是否適合新設工廠

適合,但審查最嚴格

適合

適合

以既有合法工廠延續使用為前提,原則上不適合

 

四種工業區的差異,可以理解為:「城市能接受多大的風險,以及這個風險要不要被集中管理。」

從管理角度來看,特種工業區承接的是一般工業區不適合分散設立的產業,這類產業製程複雜、影響層面較大,因此主管機關會透過集中設置與嚴格審查,來降低對周邊環境與公共安全的衝擊。

甲種工業區則允許較高製造強度,但前提是不能涉及爆炸、劇毒或放射性等公共危險,管理重點放在「守住公共安全底線」。

乙種工業區最貼近一般生活環境,主管機關關心的是污染是否可控制、對周邊影響是否輕微,因此僅適合低污染、低風險的工業型態。

零星工業區的目的不在於吸引新設工廠,而是讓原本就合法存在、且污染與風險都很低的工廠能夠繼續使用。

相對地,零星工業區對公共危險與環境影響的容忍度最低,附屬設施也僅限於實際營運所需。

若你想進一步掌握不同工業地在實際交易時有哪些流程、文件與稅負重點,看這篇工業地買賣懶人包|12項買賣流程、5類交易文件與課稅費用整理

二、乙種工業用地用途與限制|5 類工廠、3 類附屬設施與 8 類禁建項目整理

(一)乙種工業用地用途|可設立 5 類產業工廠

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18 條精神,乙種工業區可設立的工廠,以「公害輕微之工廠」為主,實務上多集中在以下型態:

 

  • 一般加工與組裝型工廠:以切削、組裝、包裝或測試作業為主,製程單純,不涉及化學合成或高風險反應。
  • 電子零組件與精密加工相關工廠:例如電子零件組裝、測試與品管作業,化學品使用量低,對環境影響相對可控。
  • 食品製造與食品加工工廠:屬於公害程度較低的產業型態,但仍須符合食品安全與環保相關規定,且不包含屠宰場。
  • 低污染之機械或金屬加工工廠:以加工、修整為主,不涉及金屬煉製、高溫熔煉或重化學反應。
  • 事故影響可控制於廠區內的工廠型態:即使發生異常狀況,也不致對周邊多數人之安全造成影響。

 

乙種工業用地主要開放製程單純、公害輕微,且即使發生異常也能將影響控制於廠區內的加工、組裝、食品與精密製造等工廠型態。

(二)乙種工業用地用途|可設立 3 類附屬設施

工廠必要附屬設施

以「直接支援工廠營運」為前提,限於與生產活動具高度關聯之設施,包括:

  • 研發、推廣、教育解說、實作體驗空間及服務性辦公室
  • 倉庫、生產實驗室、訓練空間及環境保護相關設施
  • 員工單身宿舍與員工餐廳
  • 與製造、加工或修理業務直接相關之產品或原料買賣、進出口作業空間
  • 其他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必要附屬設施

工業發展有關設施

屬於「支援產業發展,但非直接從事生產」之設施,包括:

 

  • 通訊傳播、環境檢驗測定及消毒服務
  • 倉儲相關設施(不含零售賣場)
  • 冷凍空調工程、機械設備租賃業
  • 工業產品展示服務、剪接錄音工作室、影視製作與發行相關設施
  • 機車、汽車及機械修理業
  • 提供研發、設計、測試、品質管理、流程與製程改善、自動化、污染防治、能源管理等之專業技術服務
  • 經核定之企業營運總部
  • 經審查核准之大型展示中心、商務中心、職業訓練或創業輔導設施

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

在符合相關比例限制與審查條件下,乙種工業用地可以設置必要之公共與基礎服務設施,包括:

 

  • 警察、消防等公共安全機構
  • 變電所、自來水及下水道相關設施
  • 煤氣、天然氣加壓站、加油站及瓦斯加氣站
  • 廢棄物與廢(污)水處理設施
  • 醫療、護理、托嬰、長照等社會福利設施(多設有使用面積比例上限)
  • 郵局、銀行及保險分支機構(須符合比例限制)
  • 旅館、運動設施及宗教設施(須符合道路條件與建築面積限制)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相關設施

⚠️ 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之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 20%。

(三)乙種工業用地限制|8 類明文排除的禁建項目

凡涉及高公共危險性、高污染風險,或事故影響可能擴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工業活動,均屬禁止範圍,包括:

 

  • 爆炸性、易燃性或強氧化性物質製造:例如火藥、雷管、過氧化物、硝酸鹽、黃磷等,屬高事故風險產業。
  • 高壓氣體與液化石油氣之製造與儲存:原則上禁止,僅氧、氮、氬、氦、二氧化碳等氣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例外適用。
  • 毒性化學物質與農藥相關工業:包含農藥調配、化學殺菌劑、滅鼠劑等製程;但以生物為主體之生物農藥、生物製劑或微生物製劑,視情形例外。
  • 重化學與基礎工業:如石油煉製、石化基本原料、焦炭,以及經聚合反應製造塑膠或橡膠產品之工業。
  • 高度污染或重製程產業:包含製紙漿、造紙、製革、製膠及瀝青精煉等。
  • 金屬煉製與重工業:如銅、鐵煉製,以及水泥、石膏、電石等製程。
  • 放射性與原子能相關工業:屬全面禁止項目,沒有任何例外。
  • 屠宰場:條文明確列為不得設置之用途。

 

乙種工業用地不允許設立危險性高、污染重,或一出事就可能影響周邊很多人的工廠,像是爆炸物、化工原料、高壓瓦斯、重工業、放射性產業或屠宰場

乙種工業用地的判斷關鍵為用途是否合規、製程與附屬設施是否落在允許範圍內,以及是否涉及禁建或高風險項目;若這些條件未先釐清,後續設廠與營運容易產生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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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種工業用地建蔽率乙種工業用地容積率是多少?與丁工差異比較

(一)乙種工業用地建蔽率、容積率是多少?

乙種工業區的建蔽率與容積率,會依各縣市都市計畫或細部計畫規定而有所不同,並非全國一致。實務上常見的規範如下:

 

  • 建蔽率:約為 70%

建蔽率是指建築物在基地上可覆蓋的最大面積比例。

 

以 70% 為例,代表土地面積中,最多僅能有七成作為建築物占地,其餘須保留為空地,供消防動線、裝卸作業或必要的開放空間使用。

 

  • 容積率:約為 210%

容積率是指建築物所有樓層加總後的樓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之比值。以 210% 為例,代表建築物可使用的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約為土地面積的 2.1 倍。

 

建蔽率決定建築物「地面可使用的面積大小」,而容積率則影響整體可開發的樓地板總量。兩者相互搭配,會直接影響廠房配置方式,是偏向單層大面積使用,或採多樓層、垂直發展的規劃模式。

(二)乙工與丁工的建蔽率、容積率比較

乙工與丁工的建蔽率、容積率差異比較

土地類型

建蔽率

容積率

規劃解讀重點

乙種工業區(乙工)

約 70%

約 210%

工業專用分區,強調生產效率與環境承載平衡

丁種建築用地(丁工、丁建)

70%

300%

建築彈性高,但用途與設廠條件限制較多

 

乙種工業區與丁種建築用地在建蔽率方面,實務上常見的設定多落在約 70%,兩者在地面可使用的建築占地比例差異不大;差別主要體現在容積率的規劃上。

 

乙工的容積率一般約為 210%,屬於中度開發強度,著重在工業使用的穩定性與環境負荷的平衡。

 

相較之下,丁工在部分都市計畫中,容積率可達 300%,理論上可配置的總樓地板面積較高,但實際是否適合設廠,仍須一併檢視使用項目限制、設廠適法性及地方政府的審查條件。

四、乙工可以當住家使用嗎?2 個常見疑問解答!

(一)乙工可以作為住家嗎?

乙種工業區不可以作為一般住家使用。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18 條規定,乙工的法定用途以公害輕微之工廠及其必要附屬設施為主,並未包含住宅使用。

 

由於工業區本身承載生產活動、物流進出及環境負荷等功能,整體規劃並非以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為設計核心,不符合住宅分區的使用目的。

 

實務上,只有在符合法規並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前提下,可以設置與工廠營運直接相關的員工單身宿舍,但該類設施不得對外販售,也不得作為一般住宅使用。

 

至於少數歷史遺留的混合使用案例,適用既有既用原則,並不構成新設住宅的合法依據。

(二)乙工可以辦理營業登記嗎?

乙種工業區原則上可以辦理營業登記,但除了「是否能完成登記」,更應關注「登記的營業項目與實際營運內容,是否符合乙工所允許的土地使用性質」。

 

乙工主要供公害輕微之工廠及其必要附屬設施使用,與製造、加工、修理或工業發展直接相關的營業型態,較符合設置目的。

 

實務審查上,即使完成營業登記,若實際使用內容偏向純商業、零售或一般服務業,仍可能因不符土地使用分區而被要求改善,甚至被認定為違規使用。

五、乙種建築用地投資與設廠的關鍵?昱達工商地產協助企業降低設廠風險!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工業用地的評估重點,涵蓋價格與坪數之外,還包括用途是否適法、產業類別是否符合分區管制、建蔽率與容積率是否足以支撐實際設廠需求,以及後續工廠登記與營運的可行性。

 

這些條件若在前期未能充分確認,往往影響企業的布局時程,並提高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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