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納管 桃園近半未送件

未登記工廠納管 桃園近半未送件

 

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3月19日前須提送改善計畫,市府統計,截至1月底已申請納管的2200家未登記工廠還有一半未送件,民代直言,許多工廠找不到適合空間裝設環保和消防設施,轉型困難;經發局表示,市府以輔導優先,會再開2場說明會協助業者提改善計畫,之後才開罰。

據了解,上周行政院會中,經濟部長王美花就工廠納管議題和六都討論,桃園並無指標性未登記工廠聚落,副市長蘇俊賓爭取中央重視,並建議協助輔導。

 

「市府的態度是輔導優先。」經發局長張誠表示,他理解許多工廠申請納管後,因為各種考量尚未提出改善計畫,但既然已申請納管,前功盡棄實在太可惜,因此市府已連日主動通知所有業者,無論如何3月中期限前一定要提改善計畫,業者若來不及撰寫完整計畫,可先送簡易申請大綱,後續再補齊內容,市府會盡量輔導解決。

工廠管理輔導法2020年3月20日起施行,按規定,納管工廠須於今年3月19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並在2030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但截至1月底,桃園仍有約1114家業者未提改善計畫。

議員牛煦庭指出,實務上要滿足納管的條件很困難,許多工廠在因陋就簡的鐵皮廠房內,很難找到合適空間裝設環保和消防設施

議員李宗豪表示,多數工廠向市府申請納管以後,才發現要改善消防、環保等設施的經費過於龐大,導致業者提改善計畫的意願大為降低。

李宗豪認為,其實多數業者仍有心轉型,期限過後,市府應優先裁罰有公安疑慮、涉嫌汙染農地或未提出申請納管的工廠,已申請納管但改善計畫尚未周全的業者繼續輔導改善。牛煦庭則建議市府透過都市計畫等手段,在違章工廠群聚處,規畫小規模產專區就近遷移。

經發局表示,議員和業者的意見都會考慮作為後續行政的參考,目前先依法行政,3月19日為周日,市府將最後期限順延至20日;2月和3月經濟部和市府仍會各辦1場說明會,業者務必把握期限送件,否則將取消納管資格,並且依法先開罰2萬至10萬元,屢勸不聽者則盤點交由地政局執行斷水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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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聯合報記者朱冠諭/桃園報導    202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