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私法人買住宅 特例多阻礙大

限私法人買住宅 特例多阻礙大

 

 

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預定4月提出相關子法。由於私法人購買住宅影響層面巨大,也有許多特例,受到不少雜音和阻礙,外傳可能延到5月才能推動。行政院和內政部高層密切研商中,仍然希望如期在4月底前推出子法。

 

據了解,銀行公會、經濟部、財政部等單位都搶在最後一刻向內政部提出私法人購買住宅窒礙難行之處,包括內政部長林右昌、次長花敬群等官員也都密切跟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開會,討論私法人購買住宅的子法內容,最後要由院長陳建仁定案。

業者指出,企業經常拿房屋、土地、廠房作為抵押,可能原本正常還款,但因為受到疫情影響,現在房子要被法拍,自然人沒有錢買大樓,只有法人可以買,但是法人若要參與住宅拍賣,就要經過內政部審定,並且限制使用用途,只能做長期的宿舍或包租代管使用,參加法拍的意願就會降低。

而且就算買到法拍屋,也有五年不可轉讓的限制,這也讓銀行將承擔更大的風險,未來不敢讓住宅當作擔保品,不僅影響舊案的債權,也會影響新案的放貸。

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指出,《平均地權條例》涉及侵害憲法第15、22、23條,無法保障民眾財產權,也影響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謝哲勝認為,政府應思考預售屋禁止轉讓、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的公共目的是什麼,且「炒作」房地產屆時又應如何認定。

謝哲勝表示,法學界呼籲民眾注意自己的權益,不明確的條文就可能會違憲,未來民眾若因此上法庭,就能提出聲請釋憲。政院高層表示,推動法案時,各界意見不會一致,需要與社會溝通,內政部也會將子法訂定得更為審慎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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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彭媁琳 / 工商時報    2023-04-16